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

如何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监管?

如何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监管?

  主管国税机关应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税收管理员应按季对纳税人进行巡查。重点查验以下内容,并做好巡查记录。  (一)查看当日生产的产品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产品是否一致;  (二)实地查验纳税人资源综合利用原材料实物;  (三)查看原材料投料情况,抽查当天投料记录等资料。

综合资源利用如何单独核算?

对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按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通过增值税申报表就可以看出,对其收入、销项、进项、留抵、应纳税额等均需要单独列示,在实务中税务机关也要求对即征即退货物或劳务应缴纳的税款单独开具增值税缴款书。
对该项收入等应单独核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第8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单独核算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同时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和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而存在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时,按下列公式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划分: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
税额x当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的销售额合计 当月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产品的销售额合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单独核算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凡未单独核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政策。

医疗垃圾处置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吗?

1、医疗垃圾处置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政策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
七、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提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合成革及化纤废弃物、病死畜禽等养殖废弃物等垃圾。“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医疗垃圾不在目录范围,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