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新规

上海生育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上海生育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受理条件:
  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以下两点:
  1、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或再生育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
  2、在按规定设置的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申请材料:
  1、银行卡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必要)
  3、生育医学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 必要)
  4、再生育子女告知书 ,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5、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6、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由生产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 必要)
  7、个人承诺书,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申请人承诺符合申领条件,提供的影像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而产生的个人承诺制, 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 必要)
  8、结婚证,(非必要)
  9、离婚证,(非必要)
  1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非必要)

2022上海生育险最低多少?

一般生育基金包括你产假时的工资即生育生活津贴(晚育顺产4个月,晚育剖产4个半月,工资以你交社保的基数为准,最低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加3000块医疗补贴。如果单位有另外帮你们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可以拿着医疗收费单去保销。

上海生育金2022年发放标准?

1、生育医疗费补贴由原来的3600元提高到4200元
2、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自然流产由原来的600元提高到700元
3、怀孕不满4个月的,自然流产由原来的400元提高到500元
4、差额补贴无需申请自动发放。社保部门会根据原申请自动补发银行账户,不需要个人重复申请。

上海交社保生孩子可以领取哪些?

上海市将落实生育保险新政,政策中规定在上海市申领生育保险基金的女职工必须满足条件:“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社保满9个月”,不满足条件的女职工将设置“等待期”。
对于不满足缴费月数条件的在职生育女性,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比例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剩余部分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待女职工缴费满足“等待期”后,也就是待女职工实际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用人单位可至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
据了解,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规定,2016年1月1日及以后生产或流产的妇女取消了“晚育假”,同时增加了“生育假”30日,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顺产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基础待遇98天,难产为113天,另外还可享受生育假30天的生育生活津贴,每多一胎可增加15天的享受期限;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的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42天;4个月以下流产(含宫外孕)的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期限15天。
对于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包括不满7个月早产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3000元,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500元,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标准为300元,人工流产不享受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对女职工而言,新规实施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缴费期限不满1年的,生育生活津贴只能按最低标准计发;新规实施后,只要生育或者流产时正常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就可以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生活津贴,总体待遇“不降反升”。但对于操作不规范、意图“钻空子”的单位和个人,则将受到制约和限制。
二、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关于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上海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