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去办理工伤鉴定怎么去办理

工伤本人可以自己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工伤本人可以自己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社保局领,九级的话应该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9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离职后社保局发,具体几个月看所在地区的发放标准,九级工伤,湖北咸宁8个月×4212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离职后公司发,12个月×4212元)

个人如何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书》;
2、《工伤待遇申报表》;
3、《劳动能力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