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符合劳动法吗

末位淘汰制符合劳动法吗 格力董明珠讲“末位淘汰制”是不公平的,大家赞同吗?

格力董明珠讲“末位淘汰制”是不公平的,大家赞同吗?

格力董明珠讲“末位淘汰制”是不公平的,大家赞同吗?

(她说公司团队总会有人在最底层,你就炒他(她)是不公平的,安排他(她)在最合适的位置是正确的)

理论上我是支持董明珠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特长,他擅长自己擅长的。有的人可能沟通和销售能力很差,可能不适合做销售,但是有的人很淡定,可能特别适合做行政方面的事情。有的人是策划有的人是销售,最理想的状态就是人尽其才。

而我国企业生存压力极其巨大,竞争激烈。企业每天都在生死边缘徘徊。末位淘汰制可以让企业更有效率,创造更大的价值。他们没有国企和央企的实力,但有国家的支持。这方面我比较赞同末位淘汰制,人都是懒的。这个系统可以激发他们的潜能,让他们有目标,有压力,对个人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所谓的末位淘汰制,实在不公平。人有不同的能力。能力低的人不代表不努力,工作懒散,责任心差,经常出废品。高个子中的矮子走到矮个子组的头上就是高个子。很有可能被末位淘汰制淘汰的能力很漂亮,但是他的组太优秀了。根据劳动法,如果你想解雇一个员工,他确实不能胜任他的工作,只有在他仍然可以的情况下才能解雇他 调任后,我不适应这份工作。法律已经明确表示支持那些不能适应工作的人,这与末位淘汰制正好相反。董明珠说得对,所有公私企业都应该坚决杜绝末位淘汰制。

从大局、理论、社会和谐的角度来说,董明珠说的非常正确。

"最后淘汰 "在社会上看到的其实是在企业或者内部某个位置的排名;严格来说,这个人跳槽可能不是最后一个;比如姚明篮球打得好,但是姚明练体操也一样好吗?排球中的朱婷令所有对手胆战心惊。如果让朱婷练习平衡木,他几乎没有希望赢得比赛。......

每个人 s的长处得到充分发挥,社会进步的速度应该是最快的。

运用数量,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是领导和企业家应该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最大的优点。

辩证唯物主义说万事万物都是辩证统一的,没有末位,怎么会有首位呢?

公平没有优势!

末位淘汰合法吗?

公司实施 "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是一种违法解除合同的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