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住院临时救助申请怎样写

因病住院临时救助申请怎样写 临时救助表如何领取?

临时救助表如何领取?

临时救助表如何领取?

申请

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由户主或其委托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宜阳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审核公示表》,同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村委会盖章)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重疾)证明及住院费用相关结算票据;(原文)

4、遭遇突发性非自然灾害的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5.民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审查

居(村)委会应当自收到临时救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并在《宜阳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乡(镇)或县级单位主管部门。

(3)审计

乡(镇)、县级单位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通过入户核查、实地核查等,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对不符合临时救助的家庭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四)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临时救助的家庭,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实施临时救助;对不符合临时救助的家庭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对因突发灾害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简化手续,特殊事务可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并备案。

(5)分配

县级民政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临时救助的家庭,由临时救助单位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和《宜阳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整理,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社会救助办主任、副主任、主任审批;临时救助单位工作人员将领导批准的材料收回,并联系救助人员到民政局办理领取救助金手续。申请人或亲属领取救助金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因为资助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支付,所以他们需要提供农商银行开户银行的全称和账号。

临时医疗救助政策?

全县实行统一的临时医疗救助政策。在受助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坚持住院救助优先,特殊和慢性门诊医疗救助兼顾。金额不变,根据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基金结余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和标准。

(一)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普通家庭成员中的大病患者、纳入动态监测预警的城乡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家庭成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县级人 美国和 上级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救助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临时医疗救助对象,其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外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予以保障。对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理赔和其他社会救助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或累计救助起付线为5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50000元。